正文 正文_第444章:龙潭-《一号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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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亲手为我选了一套浅灰色的西装,我无意看了一下标价,天啊,12万!
一件西装=一辆轿车。
我暗叹着富人的奢华,却也没有拒绝金铃对我的装裱,既然自己答应了她,没有必要再费心地劝她节俭,反正金家有的是钱。
只不过,穿这套名牌西装虽然挺帅挺有型,我却没有丝毫的喜悦,反而显得有些沉重。
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答应了金铃,去当一次她的冒牌女婿!
依我赵龙的性格,我会做这种荒唐的事情吗?
但是既然答应了,没有别的选择。
金铃望着衣冠楚楚的我,脸颇有一种纸醉金迷的神韵,眼睛当显现出一丝倾慕:“好帅好有型,你的出现,将是我们金家的传!”
我想对她说‘别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但觉得这句话说出来未免有些恶心,于是故意皱紧眉头道:“帅什么帅,是衣服帅而已,12万的衣服,谁穿也是帅哥!”
金铃含羞地摇头,道:“衣服只是外在,也要看什么人穿的,你叫街的一个乞丐穿这身衣服,只会更加显出人的寒酸。赵龙你啊,好象天生是为了穿名牌而生的!你看,多气派,多华贵,多英俊……那个,看来我的眼光真不差呀,选你真是选对了。”
金铃一个劲儿地赞叹着,像是欣赏一件艺术一样欣赏着我,几乎将全世界最华丽的形容词全用到了我的身。
我从来没见过金铃如此夸奖过一个人,不由得暗暗得意了一把,再溜到镜子前一照,望着镜子里笔挺英俊的自己,我突发想:等我将来和由梦结婚的时候,咱也奢侈一把,买套名牌穿在身,保准儿让由梦迷恋个够……当然,咱买不起12万的,买套一千二的,倒是可以考虑……
从服装店里出来,我们又去了一家女士服装专卖店。
金铃买了一套价值14万的深紫色晚礼服,当她从更衣室里出来的时候,令我眼前一亮,一种惊艳的感觉,令专卖店里的灯光也黯淡了不少。
金铃今天化了淡妆,明艳动人,气质高贵,再穿这身名贵的晚礼服,简直如同天宫下凡的仙女,既不乏脱俗的气质,又不乏人间的灵气。
金铃穿着这身衣服车的时候,司机都看的目瞪口呆,惊为天人。
再之后,金铃又是将我好一番装饰,皮鞋袜子无一不是名牌,她还特意买了一块价值8万元的瑞士手表,亲手帮我戴在手腕。
我说我带着手机呢,手机有时间。
金铃说,一块名表,是一个有身份的人的象征,它的作用不单单是看时间。
我笑着说,我是一个保安,再怎么装扮我也是一个保安。
金铃说,象你这么优秀的男人,当保安真是当亏了。
我笑而不答。
一切绪之后,已经是午十二点整。
在伊士东酒店吃过午餐,金铃带我到了她的办公室。
忙碌了一午,的确是有些疲惫了,我斜倚在沙发半眯着眼睛望着金铃,她已经将晚礼服换成了原来的职业装,正托着腮思考着什么。
我没有惊扰她的沉思,只是抱紧了胳膊,闭着眼睛开始了自己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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