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汤普森平生最大的爱好除了看文学作品外,就剩下一个胶卷相机了,他喜欢那种拍摄在胶卷上,然后清洗出照片来的那个过程,这才有了他不管去哪里总喜欢带着那部胶卷照相机,正是为了随时能够拍下值得拍的东西。 “哎~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能重新回到米国......” 米国的消费观念与华国是迥然不同的,他们很少去有计划的存款,再加上汤普森在米国有房贷要还、有家庭要养,兰登书屋出版编辑这份职业没办法舍弃。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东边不亮,西边亮。 正当汤普森一筹莫展不知如何在华国打开局面之际,同为企鹅兰登书屋华国分部的一个手下告诉他,今晚将是华国实体书出版界最隆重的盛会“金书签奖”举行的时刻,建议他能去看看。 “既然我还没学会如何去分辨华国书籍的好坏,那边就选择已经得到过认可的!” 听闻后的汤普森眼前一亮,顿时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办法,确实以他目前的中文水平百分之九十九的文学作品都看不懂,但并不妨碍其他人看懂啊,尤其是能够获得“金书签奖”的作品,想必肯定是极优秀的作者。 既然如此,他直接摘“现成的果子”,选择把华国最好的作品翻译成英文带到欧美去,成功机率不就狗眼可见的水涨船高嘛。 当然这个“金书签奖”大赏夜晚,汤普森是决定了要去的,不过不可能就这样毫无准备去,最低限度带上一个翻译是必须的,这个人选自然落在了提醒他“金书签奖”的员工身上。 而这个员工的名字叫于鸿明,很巧的还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 傍晚时分。 “老婆,我这个样子怎么样,帅不帅。” “帅帅帅,快去吧你,不要让人家等你!” 罗文在老婆面前好生显摆了一顿自己即将要走红毯后,才精神抖擞地坐着一辆劳斯莱斯魅影来到了李淳罡所住的希尔顿酒店楼下。 别误会,罗文可没有钱买得起劳斯莱斯魅影,就算是有钱了也不会舍得买,在一个三十而立的顾家男人看来,车是贬值的,有就好,真正重要的还是房子。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