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伍德这也是第一次离开英属殖民地,根本就认不出来炎黄贸易公司的护卫队,他更不是一个军事迷,对枪械认识度很低。夜枭战士们的步枪他还能看出来是火枪类武器,冲锋枪、手枪以及二十门突击者一式迫击炮,都被他无视了。伍德都认不出来,你又怎么指望他手下那些混混能够认出来。 不管在哪个时代,黑社会,都不是正规军的对手。肖林对伍德的迷之自信非常无语,无奈地站出来对话。 “我说,死胖子,你是不是傻,你觉得能打过我们吗?” “哼,你个白痴印第安人,你们才三百人,我们可有四百。不怕告诉你,我们还有大炮和手雷,要是再不听话,我就干掉你们。” “噗!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的表现,把所有夜枭的战士都给逗乐了。不要说四百混混,就是一千二百换装后的黑森佣兵,他们也打得过。肖林无奈,山姆也无语的很。 “山姆,直接灭了他们吧,把那个死胖子给我留着,我要审问审问。” “是!BOSS。” 山姆领命,拿过一把五六式冲锋枪,直接带队出发。肖林新获得了一千数量的五六式冲锋枪和半自动步枪,让夜枭的人都玩出了换装,就连普通战士,用的都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二十门突击者一式更是摆好了炮,三发急速射后,四百混混就被打得哭爹喊娘,分散开来逃得到处都是。伍德气急,大吼了出来。 “混蛋,跑什么,根本就没死几个人。全都分散开来,和敌人打对射,只要干死一个敌人,我就给一百英镑,死了的,家人我来养。”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混混们平常根本没有多少收入,一百英镑在这个时候可不是什么小钱,足够他们浪半个月了。一时之间,这些混混仗着树木的掩护,开始和夜枭战士对射起来。以夜枭的能奈,自然不会被他们击中。不过,这也是建立在他们不主动暴露在敌人射界当中的前提下。山姆本来还不想动用狙击小组,这些不动用也不行了。 第(2/3)页